
邓剑光 教授
职务:院长
电子邮件:jgdeng@stu.edu.cn
办公地址:431
办公电话: 86-754-86503920
湖北崇阳人,中共党员。法学博士,三级教授,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、硕士生导师,专事宪法与行政法学的教学与研究,为本科生讲授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》、《民事诉讼法学》,为硕士生讲授《宪法学专题》、《行政法学专题》。自2000年7月以来,于《武汉大学学报》、《政治与法律》等各种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,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等出版社公开出版《法治政府视野下的行政行为研究》等学术著作8部,个人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、广东省社科规划项目、广东省“软科学”项目等省部级课题(包括重点课题与重大课题)8项、其他课题40余项,参与国家社科基金课题与其他项目8项,为地方主持编制立法或发展规划项目达20余项。相关研究成果曾获广东省人民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、“四川图书奖”二等奖等奖项8项,2009年入选广东省普通高校“千百十”人才工程,2014年因立法工作成绩显著被汕头市人民政府授予“个人三等功”,2015年获“全国MPA优秀教师”荣誉称号。
二、教育背景
1992.09——1996.07
中南政法学院(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)法律系,法学学士
1997.09——2000.07
武汉大学法学院,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,法学硕士
2007.09——2012.07
武汉大学法学院,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,法学博士
三、工作经历
1996.08——1997.02
湖北咸宁师专(现湖北科技学院),教师
1997.03——1997.08
中共咸宁地委(现咸宁市委)纪委,公务员
2000.07——2010.11
汕头大学法学院,教师(2000任助教、2002任讲师、2005任副教授、2009任教授)
2010.12——2012.10
汕头大学法学院,教授,(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)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副所长
2012.11——2020.05
汕头大学法学院,教授,(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)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执行所长
2020.06——2020.11
汕头大学法学院副院长,教授,(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)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执行所长
2020.12——2021.08
汕头大学法学院副院长,教授
2021.09——2022.08
汕头大学法学院副院长(主持工作),教授
2022.09——2022.12
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,教授
2023.01——
汕头大学法学院院长,教授,《汕头大学学报》(人文社科版)主编
四、社会兼职
兼任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理事,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,广东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,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会副会长,广东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,广东省卫生法学研究会副会长,广东省法学会常务理事,汕头市法学会副会长,中共汕头市委法律顾问,汕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,汕头市人民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,汕头市、潮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,汕头仲裁委委员。

曾炜 教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wzeng@stu.edu.cn
办公地址:537
办公电话:
曾炜,湖南邵阳人;法学博士,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;长期致力于国际经济法、世界贸易组织法的研究,在《法学评论》《政治与法律》《国际经济法学刊》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,其中3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转载,出版著作与教材10余部;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,省部级项目多项。2018年入选“福建省高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。

张丽琴教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lqzhang@stu.edu.cn
办公地址:535
办公电话: 0754-86503939
一、基本信息
张丽琴 教授 (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博士)
办公地址:535
现任职务:法学系教师
电子邮箱:lqzhang@stu.edu.cn
办公电话:0754-86503939
二、教育与工作经历
(1)1995年9月-1999年6月,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(本科)
(2)1999年9月-2002年6月,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(经济法硕士)
(3)2002年8月-2024年5月,武汉理工大学法学与人文社会学院任教
(4)2006年9月-2009年6月,华中师范大学政治学研究院(法学博士)
(5)2024年7月-今,汕头大学法学院任教
三、主要学术成果
(一)商法及其他部门法
(1)债务人不诚信的认定与规制:基于个人破产试点地区的规则比较与反思,深圳社会科学2024(5)。
(2)《公司法》的修改:学术争鸣、草案回应与最终修订,南海法学2024(1)。
(3)个人破产失权规则:地方实践比较及对全国统一立法的启示,南方金融2023(6)。
(4)失信连带惩戒的立法比较与理论探析—以各省市信用条例为基础,南海法学2023(5)。
(5)个人破产制度三论,同济大学学报(社会科学版)2004(4)。
(6)合著:经济法概论,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。
(7)第二作者:建立我国个人破产制度问题研究,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2003(3)。
(8)浅析法治讨论中的三个理论误区,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00(5),人大复印资料《法理学》2001(1)全文转载。
(9)我国商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立法对策,理论月刊2001(8)。
(二)城镇化建设中的利益冲突与诉求表达
(1)草根维权组织的属性考察与运作分析——基于H市“城中村”改造中维权组织的调查与观察,社会主义研究2013(1)。
(2)底层抗争策略的确立及其变换诱因分析,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5(1)。
(3)维权组织的内部管理规则:对集体抗争中一个“隐藏文本”的分析,华中农业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16(4)。
(4)复杂多变:草根抗争者的法律观分析——基于对拆迁维权个案的观察,河北法学2016
(5)影响抗争成效的内因初探——对三个底层维权组织的考察和分析,社会工作2013(4)。
(6)“城中村”改造中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:操作层面的问题分析与对策建议——以H市为个案,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2(1)。
(7)“搭便车”行为的在认识:类型、成因与实际影响——基于集体行动的过程分析,社会工作2016(1)。
(8)克制如何可能——集体维权中确保行动理性的因素分析,信访与社会矛盾问题研究2017(3)。
(三)转型期乡村社会的矛盾纠纷与治理应对
(1)独著:乡村纠纷处理过程的叙事与反思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。
(2)农村纠纷调解机制的实际运作、存在问题与完善对策,科学社会主义2012(5),人大复印资料《中国政治学》2013(1)全文转载。
(3)法制悬浮、功利下沉、信任流失:乡村治理中的三重困境分析,农村经济2013(9)。
(4)农村社会稳定形势与维稳方式局限性研究——基于湖北农村的调查与分析,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3(3)。
(5)维稳背景下的村庄行动——对村庄纠纷调处记录的分析,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1(4)。
(6)农村社会维稳问题研究:共识与分歧,局限与进路,社会主义研究2012(1)。
(7)试论农村社会维稳的真实面相、主要问题与完善对策,求实2013(3)。
(8)协商、周旋、博弈:乡镇治理转型中的减让履行现象分析——以一次征收计划生育抚养费过程为个案,社会工作2013(2)。
(9)基层维稳的“人墙”模式及其反思——基层大型祭祀活动中的维稳实录,社会工作2012(3)。
(10)矛盾凸显期农村纠纷调解的个案分析——基于鄂北村庄的纠纷调处记录,社会工作2012(7)。
(四)基层民主的法治建设及法律下乡
(1)独著:村委会职能研究:立法分析与实践考擦,西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。
(2)合著:草根民主的法律规制,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年版。
(3)从国家主导到草根需求:对“法律下乡”两种模式的分析,河北法学2012(6)。
(4)社区建设进程中的村委会职能变化,武汉理工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10(2)。人大复印资料《中国政治学》2011(12)全文转载。
(5)随礼、求雨、扭秧歌:东北村民自治的民俗背景分析,华中农业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11(5)。
(6)论乡镇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,江南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11(1)。
(7)论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》的修改,华中农业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11(1)。
(8)农村民间组织与村委会的角色划分与衔接——以村民自治为背景的理论分析与实践考察,武汉理工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13(3)。
(9)村干部视角中的村民自治——来自湖北的经验与反思,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10(10)。
(10)《村组法》实施办法中的村委会职能规定比较,南京农业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08(6)。
(11)《村组法》实施办法中的乡村关系规定评析,武汉理工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09(1)。
(12)中央立法中村委会职能规定存在的问题,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09(4)。
(13)村委会职能立法的基本特征及其成因,江南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09(6)。
(14)后农业税时期的村委会角色:回归、演变抑或式微,华中农业大学学报2009(1)。
(15)试论四重矛盾下农村民间组织的生成背景及发展轨迹——村委会职能改革与农村民间组织建立的关联性分析,华南农业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09(2)。
(16)村委会独立于乡镇政府:或有的价值与可能的局限,理论月刊2009(7)。
(17)从“村改居”看村委会的改革走向,理论月刊2008(9)。
(18)村委会以及集体经济组织关系构建的路径选择,安徽农业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08(6)。
(19)人口流动背景下村委会职能的实施困境,长安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09(3)。
(20)建国以来村级组织建设及其职能演变——60年村级民主发展的历程考察与政策分析,长安大学学报(社科版)2010(1)。
(五)乡村治理其他方面的研究
(1)农民随礼的历程考察与心理分析——基于一位东北农民的随礼账册,中国农村观察2010(4)。
(2)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差异分析与均等化对策,社会主义研究2007(6)。
(3)社会转型中的乡村治理:机遇与问题,湖北社会科学2008(5)。
四、主持或参与项目研究情况
(一)主持的项目
(1)国家社科基金项目: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相互促进的对策研究”(12ZCC062),已结项。
(2)中国法学会部级项目:乡村社会中的“法制悬浮”问题研究(CLS(2013)D102),已结项。
(3)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项目:依法维权背景下拆迁集体维权的过程分析及其规范化引导(CLS(2016)D016),已结项。
(4)湖北省社科基金项目:农村社会维稳的实证研究”(2012064),已结项。
(5)民政部项目:农村民间组织与村委会的职能划分及角色衔接(2008MZACR001-0942)。已结项。
(6)湖北省教研项目:学分制实施背景下教、学、管三者协调共进的对策研究(JY2013-54)。已结项。
(7)部属高校人文社科创新基金项目:提升基层纠纷处理法治化水平的对策研究(2018-b-06)。已结项。
(8)部属高校人文社科创新基金项目:新时期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的对策研究(2012年)。已结项。
(9)湖北统战部项目: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权益的法律对策研究(2013年)。已结项。
(10)部属高校教学改革项目:卓越人才培养需求下《公司法》课程改革研究(2013年)。已结项。
(二)参与的重大项目
(1)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: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对策研究(10&ZD028),承担子课题:村委会职能立法的合理化研究。已结项。
(2)国家财政部重大攻关项目:构建和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研究,承担子课题:医疗卫生均等化的对策研究(2009-2012年)。已结项。
(3)教育部人文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招标项目:村民自治面临的新问题及法律制度建设(2009JJD810153),承担子课题:村级组织建设的法律问题研究。已结项。
(4)卡特基金国际项目:农村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(2006-2014),主要项目助理。已结项。
五、政府采纳函与主要获奖
(1)政府采纳函:村委会职能的立法分析与实践考察报告,国务院法制办2009年12月采纳。
(2)政府采纳函:《湖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》修订建议稿,湖北省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办公室,2011年6月采纳。
(3)独著:《乡村社会纠纷处理过程的叙事与反思》,获得武汉市第十四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,2015年4月。
(4)结项报告:《农村民间组织与村委会的职能划分及角色衔接研究》,获得民政部课题优秀成果奖,2009年12月。

李守良 副教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
办公地址:517
办公电话:
李守良,法学博士,副教授,硕士研究生导师,兼任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理事、中华司法研究会民族法制文化研究专业委员会理事、甘肃省团省委青少年法治教育宣讲团成员、共青团中央12355权益服务专家。
先后毕业于兰州大学、中山大学与中国政法大学,分别获得历史学学士、历史学硕士、法学博士学位。主要研究领域:中国法律史、民族法、青少年犯罪预防与权益保护等。主持主持教育部人文社科青年项目《明代私家律学研究》(13YJC820047)、中国法学会项目 《明清律学对清代立法的影响研究》(CLS(2018)D20)、国家社科西部项目《清代循化厅民族地方的纠纷裁断与秩序研究》(19XMZ014)、《法律、习俗与清代循化厅民族地方的纠纷及裁断》(教育部重大攻关项目《清代循化厅民族司法档案整理与研究》的子项目)等项目十余项。近年来,发表《唐代立法体制中的解律人管见》(《青海民族研究》2016年第2期)、《清末甘肃循化厅少数民族诉讼策略探析》(《中国边疆史地研究》2017年第2期)、《因俗而治下的司法判决执照论析——以清末循化厅少数民族诉讼为视角》(《青海民族研究》2017年第3期)、《律典之失与律学吸纳:明清私家律学与清代的法典编纂》(《江汉论坛》2018年第5期)、《乡老与晚清循化厅藏区部落纠纷的诉讼审判》(《青海社会科学》2018年第2期)等论文20余篇,部分论文被《新华文摘》、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。撰写了《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未成年人保护与犯罪预防问题探究》《网络色情与未成年人保护》《少数民族地区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与治理对策》等6篇研究报告,分别被中央政法委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、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等单位采用。

虞新胜副教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xshyu@stu.edu.cn
办公地址:536
办公电话:
一、基本情况
江西余干人,中共党员。法学硕士,哲学博士。主要从事公平正义、生态文明理论研究,为本科生讲授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》《宪法学》等课程。为研究生讲授《马恩经典著作选读》。自2003年7月以来,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。出版专著2部,参与编著5部。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教育部课题各1项,主持完成省部级科研项目6项。获得教育部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展示比赛二等奖1项。
二、教育背景
1988.09-1991.06 江西省万年师范学校普师专业,中专
1992.04-1994.12 南昌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,大学专科(自考)
1994.04-1996.12南昌大学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,大学本科(自考)
2000.09-2003.06南昌大学马列部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,硕士
2005.09-2008.06南开大学哲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,博士
2015.07-2019.06 南昌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后出站
三、工作经历
1991.07-2000.08 江西省余干县教育局任教
2003.07-2023.07东华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任教
四、社会兼职
中国伦理学会会员

孟金梅 副教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
办公地址:521
办公电话:
副教授(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哲学博士,美国天普大学法学博士后)
汕头大学法学院副教授,法学学士、硕士、哲学博士。自1989年以来长期从事法律教学与研究工作;自1995年以来从事兼职律师业务。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、人权法、公共卫生法等。发表数十篇中英文论文并出版中英文专著,其中代表作为英文专著《性工作非罪化问题研究:中国的艾滋病人的权利》(On the decriminalization of sex work in China:HIV and patients' rights),美国纽约Palgrave Mcmillan出版社2013年12月出版。

张扩振 副教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kzhzhang@stu.edu.cn
办公地址:421
办公电话:
张扩振副教授(武汉大学博士)
电子邮件kzhzhang@stu.edu.cn
办公地址
办公电话
张扩振,法学博士,汕头大学副教授,当前主要研究方向为立法学、教育法学和检察公益诉讼。出版专著5部,主编研究生和本科生教材各1部,在《政治与法律》《武汉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》等刊物发表论文30余篇,其中CSSCI论文20余篇,多篇论文被《人大复印资料》转载。主持国家项目1项,省部级项目多项。

王占明 副教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zmwang@stu.edu.cn
办公地址:420
办公电话:
一、基本信息
王占明,男,山西大同人,汉族,法学博士,副教授,硕士生导师。
研究领域:侵权法、合同法、医事法、家庭法与公私法交叉。
讲授课程:民法总论、债权法、物权法(本科);
民法学原理、民法与民事诉讼法学(研究生)。
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,曾在李嘉诚基金会、中华发展基金会、教育部高级访问学者项目资助下赴香港大学、台湾政治大学、中国人民大学作访问学者。
曾任职太原市新闻出版局、人民日报海外版、杭州师范大学、上海通联支付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,担任杭州师范大学法律顾问、校纪检监察特约监察员、民商法省级重点学科执行负责人、通联公司法务总经理等职务。
二、主要学术论文
1、《大陆与香港民商事管辖权冲突协调问题探析》(合著),载《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(创刊号)》,1998年;
2、《国际商事仲裁准据法的晚近发展趋势》,载《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(1999)》;
3、《保险代位权中的几个法律问题》,载《经济师》2003年第2期;
4、《企业名称权性质的法律再定位》,载《法学》(CSSCI)2003年第2期;
5、《美国烟草诉讼的最新发展动态》(与房绍坤教授合著),载《判解研究》2003年第1卷;
6、《公民投资权利的基本范畴》,载《学术》2005年第6期;
7、《董事侵权责任研究》,载《汕大法学评论》第1辑,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年版;
8、《国有资本的困境与出路》,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2005年会论文;
9、《再论监护的性质》,载《太平洋学报》(CSSCI)2007年第3期;
10、《论英美侵权法上的“告知后同意”》,载《民商法论丛》(CSSCI集)第41卷;
11、《嬗变中的家庭权力及其当代价值——家庭法基础的历史考察》,载《华东政法大学学报》(CSSCI)2008年第4期;
12、《公法所有权理论对农地集体所有权的解说》,载《汕头大学学报》(C扩)2008年第5期;
13、《论侵权行为法上的行为》,载《太平洋学报》(CSSCI)2009年第3期;
14、《论土地所有权与主权的同质性——以西欧早期权属变迁为样本》,载《暨南学报》(CSSCI)2009年第3期;
15、《论美国法“告知后同意”的构成要件》,载《环球法律评论》(CSSCI)2009年第4期;
16、《共同侵权构成理论之再检讨》,载《民商法论丛》(CSSCI集)第43卷;
17、《论劳动成年制的理论基础与法律适用》,载《法律适用》2009年第5期;
18、《论医师的告知义务》,载《中国法学》(英文版)(CSSCI)2010年第1期;
19、《公共道路障碍物责任性质辨》,载《民商法争鸣》第2辑,2010;
20、《医生告知义务豁免的三种情况》,载《厦门大学法律评论》(CSSCI集)第18卷,2010;
21、《论作为人格权救济权的媒体回应权》,载《私法研究》(CSSCI集)第11卷,2012;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2012年9月重点推荐论文;
22、《医患关系的伦理归化》,载《法治中国化年刊》创刊号2013;
23、《全球消费者行政设置述评》(与杨立新教授合著),载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》(CSSCI)2013年第1期;
24、《我国消费者行政的现状与改革》(与杨立新教授合著),载《法治研究》(C扩)2013年9月;
25、《论疫情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发放标准》,载《浙江社科要报》2020年总第35期,获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。
26、《以大应急理念补齐应急管理之短板》,载《杭州》2020年4月。
三、主持科研项目
1、负责汕头大学文科科研基金2008年度项目《类型化侵权过失比较研究》;
2、负责2009年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计划项目《侵权过错的司法认定研究》;
3、负责2011年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项目《医疗告知法伦理研究》;
4、负责2013年浙江省哲社规划立项课题《基于实证与政策分析的医疗损害责任研究》;
5、负责2013年中俄人文合作协同创新中心课题《中俄跨国劳务派遣损害责任比较研究》;
6、负责王利明教授主持之《两岸四地示范合同法》项目之“合同成立”部分的研究和起草;
7、负责2015年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《行政行为干预财产权规制研究》;
8、负责2015年广东省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汕头大学地方政府发展研究所课题《中国行政法上的财产责任体系构造和解释适用》;
9、负责2015年中国法学会部级课题《行政权介入财产权限度研究》;
10、负责2020年度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对策研究类课题《疫情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发放标准研究》;
11、负责2020年浙江省教育规划重点课题《民法典进校园方式方法和机制研究》;
12、负责2021年致公党浙江省委会年度参政议政调研课题《我省金融适当性执行情况和对策建议》;
四、著作译作
1、《物件致害与动物致害侵权法律应用指南》,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;
2、《英国婚姻家庭制定法选集》(与蒋月等合译),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;
3、《世界侵权法学会报告(1)产品责任》(与杨立新等合译),人民法院出版社2015年版;
五、荣誉奖励
福建省第八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,2009
厦门大学民商法专业优秀博士毕业论文,2009
汕头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,2009
杭州市“131”优秀人才第三层次奖,2011
浙江省全省统战理论研究成果一等奖,2014
致公党浙江省委会年度参政议政先进个人,2015
杭州市统战政策调研优秀成果三等奖,2016
六、主要社会兼职
浙江省民法典讲师团成
浙江省行政立法专家
杭州市西湖区首席法律顾问
杭州市统一战线智库专家
中国致公党浙江省委员会理论专委等职
“两岸四地示范合同法”起草小组成员
世界侵权法学会中国秘书处成员
“Chinese Studies”(Scientific Research Publishing)匿名审稿人
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
七、参与立法
曾参与民法典、民法典物权编2000年草案、杭州市终身教育条例、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立法起草或讨论工作。

唐超 副教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
办公地址:416
办公电话:
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专业法学博士。
研究方向:民商法学,卫生法学。
讲授课程:民商法。
论文:
1、《说明义务的类型化与知情同意权否定论:兼及意志自主如何保护》,《河北法学》(CSSCI)2018年(总第36卷)第10期。
2、《特殊动产所有权的变动与对抗——< 物权法>第24条及“买卖合同解释”第10条第4项评析》,《北方法学》(CSSCI)2018年(总第12卷)第4期,第36-47页。
3、《医疗机构与产品责任——< 侵权责任法>第59条的理解与适用》,《东南大学学报》(哲学社会科学版)(CSSCI)2018年(总第20卷)第2期,第87-95页。
4、《德国错误怀孕和错误出生诉讼的判例法述评》,《河北法学》(CSSCI)2017年(总第35卷)第12期,第145-154页。
5、《“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”是否必要?——< 侵权责任法>第56条的解释论》,《东南法学》2017年春季卷(总第11辑),东南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,第35-46页。
6、《病急乱投急:< 侵权责任法>“医疗损害责任”章评析》,《南京大学法律评论》(CSSCI)2017年春季卷(总第47卷),法律出版社2017年版,第129-146页。
7、《高度危险责任的规制进路——兼评< 侵权责任法>第69条、第72条及第73条》,《河北法学》(CSSCI)2017年(总第35卷)第10期,第65-79页。
8、《高度危险责任的构成——< 侵权责任法>第69条的理解与适用》,《北方法学》(CSSCI)2017年(总第11卷)第4期,第81-95页。
9、《医疗机构就缺陷产品致患者损害的责任——欧洲法院贝桑松大学医院案判决述评》,《中国卫生法制》2017年(总第25卷)第5期,第18-22页。
10、《以色列判例法上的“错误出生”诉讼:以国最高法院“哈默案”判决述评》,《医学与法学》2017年(第9卷)第4期,第25-29页。
11、《瑞典医疗伤害无过失补偿制度研究》,《河北法学》(CSSCI)2015年(总第33卷)第7期,第143-155页。
12、《未经同意不得施治的义务与强行剖腹产案件》,《民商法论丛》(CSSCI)总第56卷,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,第113-144页。
13、《德国不当得利法的构造与中国不当得利法的完善》,《北航法律评论》2013年第1辑(总第4辑),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,第107-130页。
14、《英国剖腹产案件中的患者自主权研究》,《环球法律评论》(CSSCI)2012年(总第34卷)第3期,第113-128页。
15、《徘徊于公平与平等之间——从9·11受害者赔偿基金到< 侵权责任法>第17条》,《北航法律评论》2011年第1辑(总第2辑),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,第145-167页。
16、《股东有限责任制度演化的博弈论分析》,《民商法论丛》(CSSCI)总第44卷,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,第241-269页。
17、《诉讼时效因起诉而中断如何可能?——< 民法通则>第140条的适用及原< 民事诉讼法>第219条的修改》,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》(CSSCI)2009年第1期(总第169期),第55-60页。
专著:
参编于敏、李昊等:《中国民法典侵权行为编规则》,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。
译著:
1、[法]西蒙·泰勒:《医疗事故责任与救济:英法两国比较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8年10月出版,20万字,唐超独译。
2、唐超编译:《世界各国患者权利立法汇编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,54万字(北京市教委社科计划一般项目)。
3、欧洲民法典研究组、欧盟现行私法研究组编著:《欧洲私法的原则、定义与示范规则:欧洲示范民法典草案》(第七卷·不当得利),法律出版社2014年版,50万字,唐超独译(国家出版基金项目:十二五国家重点规划出版图书)。
4、[美]马克斯韦尔·梅尔曼等:《以往与来者——美国卫生法学五十年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,30万字,唐超主译,全书校对、统稿。
5、[英]马克·施陶赫:《英国与德国的医疗过失法比较研究》,法律出版社2012年版,26万字,唐超独译。
译文:
1、[美]迈克尔·帕利森:《错误怀孕诉讼:孩子的抚养费应否赔偿?——马萨诸塞州最高法院伯克诉里武案述评》,载《中国卫生法制》2018年总第26卷第2期,第26-33页,唐超独译。
2、[英]肖恩·哈蒙、[韩]金娜京:《双准记:现代韩国医事法的漂移与惯性》,载梁慧星主编:《民商法论丛》第58卷,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,第474-507页,唐超独译。
3、[美]亨利·泰瑞:《论过失》,载梁慧星主编:《民商法论丛》第52卷,法律出版社2013年版,第358-371页,雷秋玉译,唐超校对。
4、[俄]亚历山大·科马洛夫:《俄罗斯联邦民法典债务违反责任的一般规定》,载魏磊杰、张建文主编:《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的过去、现在及其未来》,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,第242-262页,唐超独译。
5、《2002年英国土地登记法》,载梁慧星主编:《民商法论丛》第48卷,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,第504-617页,10万字,邹双卫译,唐超校对。
6、[美]Melissa Pucciarelli:《空难受害者赔偿:为水上事故提供统一、公平的救济》,载李昊主编:《航空运输与服务法律问题研究》,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,第179-193页,唐超独译。
7、[美]Jessica Ramirez:《受害者赔偿基金:未来集体事故解决的一个典范》, 载李昊主编:《航空运输与服务法律问题研究》,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,第169-178页,唐超独译。
8、[美]Tory A. Weigand:《< 华沙公约>下的事故、排他性及乘客骚扰》,载李昊主编:《航空运输与服务法律问题研究》,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,第88-118页,唐超独译。
9、欧洲民法典研究组、欧盟现行私法研究组:《欧盟私法:原则、定义和示范规则》,载梁慧星主编:《民商法论丛》第43卷,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,第501-713页,15万字,唐超主译、校对、统稿。
主持项目:
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,“中国医患关系法的困境与出路”(项目编号:SM201610025003),起止时间:2016年1月-2018年12月。

文婧 副教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jingwen@stu.edu.cn
办公地址:417
办公电话:
个人简介
文婧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jingwen@stu.edu.cn
教育背景
2002.09-2006.06 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
2006.09-2008.06 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硕士
2008.09-2011.06 武汉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
学术兼职
2021.04-2026.04 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
2022.08-2027.08 武汉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
主要学术出版物及成果
1、《“合理期待”原则在我国保险法上的功能定位及应用》,《保险研究》,2016年第9期;
2、《保险法上意外伤害事故的判断及其证明》,《法商研究》,2017年第1期;
3、《公私法双重视域下的不动产物权登记》,《武汉理工大学学报》(社会科学版)2014年第5期;
4、《行政登记之功能定位的再审思》,载《社会科学辑刊》2010年第6期;
5、《论区分规制下的行政案例指导制度》,载《时代法学》2009年第5期;
6、《关于行政程序法典化及其价值理念》,载《湖湘论坛》2007年第6期;
7、《公私法双重视域下的行政登记研究》,知识产权出版社(ISBN978-7-5130-4513-1),2016年9月版。
主持和参与的主要课题
主持项目:
1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:《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法律问题研究:路径选择与制度构建》(项目批准号:13YJC820080),2013.05-2019.10;
2、企业委托:《民营企业的政策法规内部化与政策法规的健全》(项目编号:20182h0158)2018.08-2020.01;
参与项目:
1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:《中国参与国际货币体制改革的法律路径研究》(项目编号:20132s0062);
2、湖北省:《新环保法实施条件下湖北省农村生活废弃物处置情况调查》(项目编号:20152s0141);
3、湖北省:《湖北法制交通“十三五”规划编制》(项目编号:20152s0127);
4、交通部:《航道法》配套法规体系及在长江航道保护中的应用研究(项目编号:20152h0064);
5、交通部:《长江干线水上交通综合执法工作制度体系研究》(项目编号:20162h0118);
6、交通部:《交通运输战略规划政策项目》(项目编号:20172s0059);
7、武汉市:《武汉市推进武汉航运中心建设实施方法立法工作》(项目编号:20172h0107);
8、武汉市:《武汉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(2021-2035年)》研究(项目编号:20212s0134);
9、湖北省科技厅:《湖北省开展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研究》(项目编号:20212s0085)
10、湖北省知识产权局:《湖北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建设发展及人才培养研究》(项目编号:20212s0053)
11、湖北省交通厅:《湖北交通立法评估工作及“十四五”交通法治建设规划研究》(项目编号:20202s0023)
12、湖北省科技厅:《湖北省新型研发机构知识产权风险管理对策研究》(项目编号:20192s0100)
13、湖北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:《湖北省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》(项目编号:20192h0172)
14、武汉市人大常委会:《规范性文件审查研究》(项目编号:20212h0247)

古俊峰 讲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
办公地址:434
办公电话: 86-754-86503930
教育背景:
2006年9月至今
厦门大学——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
国际法专业联合培养博士生
国家留学基金委2008年公派留学项目
2002年9月至2005年4月
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
国际法学硕士
1998 年9月至2002年7月
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
法学学士
海外学习经历:
2008年9月至2009年5月
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法学院研习
国家留学基金委2008年“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”
国家留学基金委全额奖学金资助
2008年3月至2008年5月
荷兰乌特勒支大学法学院研习
荷兰乌特勒支大学“中国博士生短期访问项目”
荷兰乌特勒支大学全额奖学金资助
2007年7月
第十二届“罗得岛国际海洋政策与法律研修班”学员(希腊罗得岛)
美国弗吉尼亚大学主办
美国弗吉尼亚大学全额奖学金资助
参与活动:
2007年7月
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2007年“国际法暑期研修班”学员
2007年2月
“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”中国赛区第五届比赛(英文)任大连海事大学代表队教练
2004年2月
“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辩论赛”中国赛区第二届比赛(英文)参赛队员
2003年11月
第四届“贸仲杯”国际商事模拟仲裁庭全国辩论赛(英文)参赛队员
2003年6月至2004年5月
大连海事大学“法律援助中心”法律服务部主任
工作经历:
2006年9月至2008年1月
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兼职教师
讲授国际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贸易法、海商法、国际商法课程
2005年8月至2006年8月
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法学院教师
讲授国际法、国际私法、国际贸易法、海商法、国际商法课程
2004年7月2004年11月
大连先河律师事务所实习协助处理海商海事案件
科研成果:
论文
1、《和平解决中日东海划界争端的法律程序之纬》,《甘肃政法学院学报》2009年第5期。
2、《中国根据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〉第298条发表排除性声明的法律效果分析》,《中国海洋法学评论》2007年第2辑。
3、《寻求平衡:国际商事仲裁秘密性问题研究》,《大连海事大学学报》2005年第2期(本论文同时入选国际经济法学会2005年年会论文集,并获2006年大连市社会科学论文奖二等奖)。
4、《国际法对私法的移植简史》,《研究生法学》(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学报)2004年第3期。
5、《涉外警务法的立法现状与展望》,《辽宁警专学报》2004年第4期。
教材
1、参编福建省高校精品课程法学教材《国际法学》,古祖雪教授主编,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。撰写第三章“国际法上的国家”和第五章“国际法上的个人”。
2、参编《国际法学》,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。撰写第二章“国际法的主体”
译著
1、《弗吉尼亚大学海洋法论文集》2007年卷,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。
2、国际法经典名著:格劳修斯:《战争与和平法》,三名合译者之一,将由上海三联书店出版。
课题
1、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课题:“世界主要国家海上执法制度及实践”,2009年3月结题,课题参与人。
2、甘肃省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课题:“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(QDII)的法律问题研究”,2008年9月结题,课题参与人。

谢嘉图 讲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
办公地址:423
办公电话: 86503902
法学院讲师,法学博士,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、知识产权法。
一、教育背景
2014年在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
2017年在西南政法大学获知识产权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
2020年在西南政法大学获知识产权法专业法学博士学位
二、科研成果
(一)主要论文
1.《论规制网络洗稿的社会规范路径》,载《电子知识产权》2019年第8期;
2.《效率与诚信之间:专利当然许可申请的规则重构》,载《电子知识产权》2017年第9期;
3.《专利法上“通知-删除”规则的挑战与应对》,载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》2016年第5期;
4.《缺陷与重构:当然许可制度的经济分析》,载《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报》2016年第4期;
5.《“公共利益”视角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正当性反思》,载《电子知识产权》2015年第9期;
6.《专利当然许可研究》,载《西南知识产权评论》第七辑;
7.《论延长专利保护期的正当溯及既往》,载《西南知识产权评论》第九辑。
(二)科研项目
1.参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制改革研究》(第一参研人);
2.参研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委托项目《重庆市知识产权师资培训方案教程》(第一参研人);
3.主持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《公共利益视角下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研究》;
4.主持重庆市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《专利当然许可制度研究》。

杨雯清 讲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
办公地址:504
办公电话:
杨雯清 讲师(北京师范大学)
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(海外)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
法律系讲师 北京师范大学 法学博士
研究方向:刑事诉讼法、少年司法
科研成果:
1.《性侵未成年人行为刑事规制之完善》,载《刑法论丛》,2019 年第3 卷(CSSCI)
2.《我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研究》,载《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》,2019年第4期(CSSCI)
3.《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检视与完善》,载《法律适用》,2017年第19期(中文核心期刊
4.《反恐刑事诉讼程序的秘密性与公正性平衡》,载《人民检察》,2017 年第7 期
5.《Ideal and Reality:The Reform of Juvenile Sealed Criminal Records in China》,《Chinese Study》2019,8.
6.《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研究综述》,中国检察出版社2019 年(承担第七章撰写任务)等
多次参与国家级、省部级、国际组织项目。

赵小姣 讲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
办公地址:515
办公电话:

钟卫红 讲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
办公地址:506
办公电话: 86-754-86503929
汕头大学法学院讲师、日本关西大学客座研究员。
暨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硕士。
主要研究方向:环境保护法、循环经济政策与法律、经济法, 曾在《太平洋学报》、日本《政策创造研究》、《汕头大学学报》、《岭南学刊》等期刊发表论文多篇;作为主要参加人,完成了教育部、中国法学会等多项课题。近年来致力于废弃物管理、中日比较环境法的研究,
主持的课题:广东省教育厅“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”——《广东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法制建设研究》。
主要课程:环境保护法学、区域环境治理与法律实务、经济法学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。

穆红琴 讲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
办公地址:506
办公电话:
汕头大学法学院讲师。
2004年毕业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(现更名为上海对外经贸大学)国际法专业,获法学硕士学位。
2012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专业,获法学博士学位。
曾在《河南教育学报》、《法律与经济》等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,其中《乡土社会法律、习惯与潜规则之博弈》,收录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三十周年文丛。并参与编写刘光溪主编的《他山之石---WTO成员应对入世的实践与经验》一书 ,负责韩国法部分。参与国家级课题《中国法学家访谈录》第3卷-第6卷部分访谈及撰稿工作,以及国家十二五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《法律文明史》的编写工作。
研究方向为法律文化,致力于实证研究基础上的法律文化的动态比较研究。

舒晓庆 讲师
职务:法律系教师
电子邮件:
办公地址:507
办公电话: 86-754-86503901
研究方向:知识产权法、民法总论、合同法
可讲授课程:知识产权法、民法总论、合同法
学习经历:
2010,9-2016,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知识产权法 硕士、博士研究生
2004,9-2008,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 本科生
科研成果
1.《扶助贫困法定许可制度探究》,《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》,2014年第3期。
2.《工业设计的可版权性探析》,《知识产权》,2015年第5期。
3.《论混淆可能性与相似性的关系——以“新百伦”商标侵权案为视角》,《法制与经济》,2016年第3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