欢迎访问汕头大学智能制造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网站!

当前位置: 首页   >   运行管理   >   规章制度   >   正文

汕头大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20-12-23


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,防患于未然,杜绝安全事故发生,全力确保实验室安全,维持正常教学与科研秩序,有效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,特制订本应急预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
根据"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"的原则,保障实验室人员及财产安全,促进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,防范安全事故发生。对实验室发生的各类灾害事故,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正确的应变措施,做好事故发生后补救和善后工作,确保实验室在发生事故后,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,切实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。


二、制定依据


本预案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》、《汕头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和《汕头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制定。


三、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


(一)组织机构


1、汕头大学实验室安全应急领导小组


组长和副组长:由“汕头大学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委员会”主任、副主任担任;


成员:资源处、保卫处、科研处、教务处负责人;


2、各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院长任组长,实验室全体管理人员为成员。


(二)职责与分工


1、领导小组:


制定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指导方针,规划对实验室的安全设施建设、组织实施科学管理。在实验室安全事件发生时,决策指挥,调动人员,全面部署。


2、学院应急工作小组:


坚持"预防为主"和"谁主管谁负责"原则,实行逐级管理,分工到人。各学院主管院长为事故应急处置的第一负责人,实验室全体人员都是事故处置的责任人。学校保卫处和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办公室为事故应急处置的主管部门。


四、应急处置原则


救援工作要求迅速、准确和有效,防止事故恶化升级,贯彻统一指挥、分级负责、区域为主、单位自救与社会救援相结合、先救人后救物、先救生命后疗伤的救援原则。


五、应急措施


(一)明火操作安全应急预案


1、实验室内严禁吸烟,使用一切加热工具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,离开实验室时应检查是否关上自来水和切断电源。


2、转移,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,溶解其他物质时,附近不能有明火。若需点火,应先进行排风,使可燃性蒸汽排出。


3、用剩的钠,钾,白磷等易燃物和氧化剂KMnO4,KClO3,Na2O2等极易燃易挥发的有机物不可随便丢弃,防止发生火灾。


4、一旦发生火灾,一定要迅速而冷静地先行切断火源和电源,并尽快采取有效的灭火措施。水和沙土是最常用的灭火材料。一般的灭火使用器具:灭火器,湿棉被及利用水桶、脸盆等容器盛装水进行灭火。


5、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迅速报告学校保卫处,同时组织疏散学生离开现场。根据火势情况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消防指挥中心(电话119),报告内容为:"…………(火灾地址)发生火灾,请迅速前来扑救",待对方问完相关情况后方可挂断电话。


6、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,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,同时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灭火。


(二)带电操作安全应急预案


1、操作时不能用湿手接触电器,也不可把电器弄湿,若不小心弄湿了,应等干燥后再用。


2、若出现触电事故,应先切断电源或拔下电源插头,若来不及切断电源,可用绝缘物挑开电线,在未切断电源之前,切不可用手去拉触电者,也不可用金属、潮湿的东西或其它导电物品挑电线。分析漏电的程度,如果较为严重,在切断电源后,马上通知学校电工处置,并指挥学生离开现场。


3、遇到人员触电,应及时实施救护,若触电者出现休克现象,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,并请医生治疗,同时报告学校相关部门。


(三)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预案


1、实验过程中若不慎将酸,碱或其它腐蚀性药品溅在身上(若眼睛受到伤害时,切勿用手揉搓),立即用大量的水进行冲洗,冲洗后用苏打(针对酸性物质)或硼酸(针对碱性物质)进行中和。并及时向校医院值班医生报告,负责人视情况的轻重将其送院就医。


2、当大量氯气或氨气泄漏,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,严重威胁人身安全,应迅速戴上防毒面具撤离现场。受氯气轻微中毒者口服复方樟脑酊解毒,并在胸部用冷湿敷法救护,中毒较重者应吸氧;严重者如已昏迷者,应立即做人工呼吸,并拔打120急救。


(四)剧毒药品中毒应急处置预案


如发生气体中毒,应马上打开窗户通风,并疏散学生离开实验室到安全的地方,由校医院派救护车,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护送到校医院抢救,并根据中毒严重程度再联系送附属医院救治。


如发生入口中毒,应根据毒物种类采取适当处理方法,酸碱类腐蚀物品先大量饮水,再服用牛奶或蛋清,其他毒物先行催吐后再灌入牛奶,然后送医院救治。


六、无论在何时何地,当发生危害实验室安全的事故时,均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,迅速、准确地报警并及时采取自救、互救措施。正确有效的疏散无关人员,避免对人员造成更大伤害。发生严重事故时,立即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同时报警。学校保卫处报警电话:82904110或86504110,设备办实验室安全主管电话:       ,校医院值班电话:86502651,学校资源管理处联系电话:86503898、86502497,报警电话110,火灾报警电话119,医疗急救电话120。


七、本预案由各学院组织落实,全体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,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实验室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。凡在事故救援中,有失职,渎职行为的,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,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。



 Copyright©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. 高校网站模板版权所有  京ICP备15000288 号